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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贷款被违规挪用等,浙江富阳农商行被罚47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5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被违规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70万元。相关责任人王俊杰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陈硕、陈振春、金皓明、李罗飞被警告,张叶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508/5928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