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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事项记载不真实等,横琴人寿梅州分公司合计被罚22.5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5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因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保险业务事项记载不真实,被罚款15.3万元。杨媚媚、石伟国被警告并罚款共计7.2万元。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508/59284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