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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实控人王广西收罚单,因非本公司事项被罚款68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蔓蕾)6月9日晚间,永泰能源(60015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因涉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处罚事项,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就有关具体情况公告。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来看,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海德股份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609/5957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