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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个人购买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降至不低于2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6月12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大额存单市场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对《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3号进行修订,形成《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24条,具体规定了大额存单发行人与投资人范围、存单要素、发行准备、发行与存续期各环节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事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降至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根据大额存单的提前支取、赎回和转让实际需要,明确第三方平台和银行自有渠道均可开展大额存单的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明确重大事件发生后,发行人应及时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此外还明确了相关监督管理要求与措施。
责任编辑:孟凡霞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612/59611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