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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中润东方资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市中润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东方资管”)关于大宗交易的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不完善,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中润东方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622/596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