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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指导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层卒中中心建设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宋雨盈)7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提出了基层、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卒中中心的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医疗机构规模、区域和功能定位差异,对建设管理要求分成基础要求和推荐要求两个层级,并细化了卒中中心诊疗服务流程及质控指标。

《指导原则》提到,鼓励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层卒中中心建设。基层卒中中心分为基层卒中中心(基础)、基层卒中中心(推荐)两个层级。其中,基层卒中中心(基础)的基本条件包括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经过卒中相关培训的临床医师、护士、检验师、影像医师等在内的卒中多学科急诊救治团队,团队成员均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配备心电监护、抢救药物及设备等。可提供CT、血常规、生化、凝血功能、心电图、血糖仪等检查;以及能进行急性脑梗死常规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

基层卒中中心(推荐)则需要在具备基层卒中中心(基础)条件和能力的前提下,设置静脉溶栓场所,配备相关床位、心电监护、微量注射泵、静脉溶栓药物、抢救药物及设备等,同时能进行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常规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能够通过远程会诊在上级卒中中心医师指导下开展静脉溶栓治疗。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6/0728/600650.shtml